公告日期:2026-04-14
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蘅东光”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蘅东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11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蘅东光通讯技
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2492 号);2025 年 12 月 2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蘅
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
〔2025〕1103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0,25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3,797,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919,102.13 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7,878,397.87 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容诚
验字[2025]518Z0193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1 越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10,000.00 7,200.00
2 桂林制造基地扩建(三期)项目 20,958.09 9,587.84
3 总部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405.20 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6,000.00
合计 49,363.29 27,787.84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置换期间内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3,370.84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13,233.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 拟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金置换金额
1 越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7,200.00 7,337.26 7,200.00
2 桂林制造基地扩建(三期)项目 9,587.84 4,439.59 4,439.59
3 总部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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