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45 证券简称:蘅东光 公告编号:2026-043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1,576.95 万元,同比增长 68.50%;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471.44 万元,同比增长 106.47%;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98,977.59 万元,较期初增长 43.49%;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07,957.87 万元,较期初增长 112.64%。
二、2025 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025 年度,公司开展了公司治理制度的体系化修订、完善,持续完善与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以充分满足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需求。具体情况如下:在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阶段及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交所业务规则,新制定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信息暂缓、豁免披露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2025 年 3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 月 13 日 第三十一次会 2、《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
1、《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
2025 年 4 第一届董事会 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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