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45 证券简称:蘅东光 公告编号:2026-050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度度》等内部治理度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度定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长、内部董事、高管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内部董事、高管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独立董事因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薪酬发放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12 万/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长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确定薪酬标准。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同时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其薪酬构成依据所在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依据所在实际工作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
公司董事长、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及高管的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考核周期及实际考核结果定期发放,其中 10%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
二、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赵静、段礼乐、华金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陈建伟、贺莉、刘光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生效与解释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本方案生效。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度度》等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一)《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二)《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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