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45 证券简称:蘅东光 公告编号:2026-053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审慎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影响其独立性的事项,容诚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且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各项报告,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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