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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亿能电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1


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6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以及《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北交所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或电子通信等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应于会议召开 2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同意,临时董事会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可以采用邮件送达、传真、电子通信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情况紧急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第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审
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九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十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若确有必要的,应当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十一条 按照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后方可递交董事会审议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董事会会议可以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三章 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必要时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四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
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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