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就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20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义务。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2次未亲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徐辉 12 0 12 0 0 否 3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2 次,实际出席次数为 12 次,应出席股东
会 3 次,实际出席次数为 3 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
委员会的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研究和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是否 有效执行,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询问,对审计机构的 专业素养、审计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收费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 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 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历次会议均无 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次数 审议事项 会议意见
1、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财
务年报审计首次沟通会暨审计委员会会
审计委员会 6 议,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同意
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
会计师召开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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