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审议
并通过:
提名许松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496,73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3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许日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325,95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6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聂李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655,951 股,占公司股本的 6.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韩成权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1,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61,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许兰瑛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任自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肖翔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
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荣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数为 9 人(含 3名独立董事),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有利于保障董事会的正常履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许松山先生、许日山先生、聂李亚先生、韩成权先生、高洁女士、许兰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任自力先生、肖翔女士、刘荣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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