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8:54:41 股吧网页版
爱舍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50 证券简称:爱舍伦 公告编号:2026-058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3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51,025.80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34,862.94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3,764.58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相应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所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严谨性与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对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