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920055 证券简称: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官塘河路 58 号公司 30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国栋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37,364.74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56,000.00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具体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实施地点原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滨沙路 285 号”,为提高经营效率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拟增加“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滨沙路 287 号”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现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宁波隆源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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