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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18:22:26 股吧网页版
隆源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关于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隆源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6 年 1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隆源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1
号);2026 年 3 月 2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379 号)。公司股票于 2026年 3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7,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625.26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64.7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562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原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调整后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汽车 51,500.00 32,864.74
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00.00 4,500.00

合计 56,000.00 37,364.74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人民币 10,557.97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拟置换金额

额(调整后) 额

新能源三电系统及轻量化汽车 32,864.74 10,427.12 10,427.12
零部件生产项目(二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00.00 130.85 130.85

合计 37,364.74 10,557.97 10,557.97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625.26 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730.11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人民币730.11 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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