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 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战略配售在国金证券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7.21 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 20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
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的 1 倍。
3、已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T 日)的 9:15-11:30,
13:00-15:00。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使用证券代码“920056”进行网上申购。
申购时需全额缴付申购资金。同一投资者对同一支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未缴付资金部分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无效申购对应配售的股票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含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含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 100 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 100 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8、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国金证券超额配售选择权,国金证券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 15.00%(2,217,000 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为初始发行规模 115.00%(16,997,000 股)的股票,最终超
额配售情况将在 2025 年 8 月 18 日(T+3 日)《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国金证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 2025 年 8 月 12 日(T-1 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
(http://www.bse.cn/)的《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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