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能之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能之光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能之光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能之光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7 号);2025年 8 月 1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
672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8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4,78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563,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49,758.60 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314,041.40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215Z0027 号《验资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普通股2,217,000 股,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984,57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54,079.83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30,490.17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 容诚验字[2025]215Z0036 号《验资报告》。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
16,997,000 万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548,37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 用( 不含 税 )总 计人民币 20,803,838.43 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01,744,531.57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金投资额 集资金

1 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 9,116.60 8,116.60 7,632.6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41.85 2,541.85 2,541.85

合计 12,658.45 10,658.45 10,174.45

注: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