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国金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就能之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能之光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1507 号);2025 年 8 月 19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
意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
证函〔2025〕672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4,78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563,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49,758.60 元(不
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314,041.40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215Z0027 号《验资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普通股 2,217,000 股,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84,57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54,079.83 元(不含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4,430,490.17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2日。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超额配售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215Z0036 号《验资报告》。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 16,997,000 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548,37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20,803,838.43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01,744,531.57 元。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截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 调整后募集资集资金累计 投入进度
号 投资总额 金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1 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 9,116.60 7,632.61 0.00 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41.85 2,541.85 0.00 0.00%
合计 12,658.45 10,174.45 0.00
截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1 北仑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9319001040015236 91,269,357.94
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长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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