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5-119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授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一)审议情况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0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
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5,4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5,400 万元,占公司2024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24%。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达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年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产品金额 产品收益 投资 资金
化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期限类型 方向 来源
率(%)
中国农业
银行
银行宁波 定期 三个 固定 定期 募集
存款 2,000 0.8%
梅山保税 存款 月 收益 存款 资金
产品
港区支行
中国农业
银行
银行宁波 定期 六个 固定 定期 募集
存款 2,000 1.0%
梅山保税 存款 月 收益 存款 资金
产品
港区支行
银行
宁波银行 定期 六个 固定 定期 募集
存款 1,400 1.2%
北仑支行 存款 月 收益 存款 资金
产品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定期存款,市场风 险较小,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累计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支行、宁波
银行北仑支行,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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