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能之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5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能之光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1507 号);2025 年 8 月 19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宁波
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
672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478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563,8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49,758.6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87,314,041.4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15Z0027 号)。
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全额行使完毕,新增
发行股票 221.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84,57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4,079.83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4,430,490.1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15Z0036 号)。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 1,699.70 万股(含超额配售),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548,37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
20,803,838.43 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01,744,531.57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的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1、募集资金总额 12,254.84
减:保荐承销费用 1,140.00
2、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1,114.84
3、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00
加: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1,114.84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2.87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92.88
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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