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6-028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包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构成
1.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无其他薪酬构成,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及中长期激励。
2.外部董事:除公司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外,不发放任何董事职务津贴及薪酬,无其他薪酬构成。
3.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任期激励)组成。
核心薪酬比例要求: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薪酬、津贴发放标准及相关规定
1.独立董事: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 9 万元(含税)/
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其履行董事职责产生的合理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3.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核算薪酬,其基本薪酬结合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核算薪酬;基本薪酬结合岗位价值、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五)通用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
用、住房公积金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出现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重大违法违
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所列情形),公司将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五章“薪酬的止付追索”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需对薪酬方案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与解释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公司将授权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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