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6-031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配合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能之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能之光”)。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规定。2026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能之光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的议案》,并形成一致同意的审议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能之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振中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4C62M5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澄北路 2 号院 1 号楼 A 座一层 1008-1189 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注销子公司影响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北京能之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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