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6-034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听海路 66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发饶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施振中、曾庆东、陈军、陈连勇、周海滨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6 年一季度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确认募投项目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的置换金额为 46,681.43 元。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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