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3《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有关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规定参见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依照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对公司事业忠诚;
(五)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北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
体程序和办法按其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聘任合同执行。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时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不当然解除。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分工
第八条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
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九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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