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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百甲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9《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四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
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并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对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章 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五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及三会制度,确保股东会(全资子公司不设股东会,下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下同)、监事会(或监事,下同)能合法、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六条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公司可授权委托指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委派的董事或经理人员)作为股东代表参加会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依法不设股东会的除外。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提名及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按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由子公司董事会依法聘任。

第七条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向公司报备。
除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外,子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招聘、辞退相关员工。

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关键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和变动,应当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对子公司行使管控、指导、服务、监督检查、考核等职能。

第八条 子公司应加强自律性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接受公
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的质询,并如实说明情况。

第九条 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
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所任职公司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十条 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根据
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管理体系,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第十一条 子公司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向公司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和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报表数据,并对各类生产经营原始数据进行合理保存。

第十二条 子公司经理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公司的具体要求及时组
织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第十三条 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公司,由公司
协助子公司解决、处理。

第十四条 公司对子公司生产经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
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落实整改,必要时提供相关支持。

第十五条 子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
与日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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