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0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54,801,239.15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7,625,823.8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81,263,297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1,434,885 股后的 179,828,412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697,426.18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除非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现金分红的比例须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且超过 2,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
如公司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无法满足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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