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920058 证券简称:华洋赛车 公告编号:2025-114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戴继刚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
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离职”之“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的规定。同时结合《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之“(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的规定,鉴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940 股予以回购注销。
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结合《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之“(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 8.74756 元/股(9.61-0.595-0.26744=8.74756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拟对《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总数由 56,087,050 股变更为 56,056,11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6,087,050 元
变更为人民币 56,056,110 元。针对上述变化,需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减少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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