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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20:53:44 股吧网页版
万源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920060 证券简称:万源通 公告编号:2025-091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昆山万源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对
和日常管理。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二)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成员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 名会计
专业人士;

(三)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履职能力;

(四)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五)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六)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第七条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十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除前款规定外,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一)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
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三)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四)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

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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