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920061 证券简称:西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到期续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吴望蕤先生、童芝萍女士、吴润秋先生、徐康升先生、童志康先生、宁波亨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
简称“原协议”)将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到期。原协议签署后各方均遵守了一致
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信心,为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统一,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上各方于近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本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各方均为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各方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各方 股东名称 国籍/注册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甲 吴望蕤 中国 21,150,000 29.88%
乙 童芝萍 中国 14,400,000 20.34%
丙 徐康升 中国 6,050,800 8.55%
丁 宁波亨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中国 5,000,000 7.06%
(有限合伙)
戊 童志康 中国 568,000 0.80%
已 吴润秋 中国 100,000 0.14%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采取一致行动的内容及方式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做出决议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
(2)各方应当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各方保持一致;
(3)各方中任何一方或其委派代表不能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时,应委托对方或对方之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一名代表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4)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如果出现意见不统一时,应先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各方须按甲方的意见行使股东、董事权利。
2、一致行动的延伸
(1)各方承诺,如其将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转让,则该等转让需以受让方同意承继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代替出让方重新签署本协议作为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作出的前述承诺(任何一条),必须按照其他守约方的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其他守约方中的一方、两方或多方,其他守约方也可共同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指定的第三方;
(3)鉴于丁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由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丁方履行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本协议期间丁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则丁方新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该合伙企业无条件地继续履行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3、一致行动的期限
自 2026 年 4 月 26 日至 2029 年 4 月 25 日止。
三、本次续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续签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吴望蕤先生及童芝萍女士。本次续签事宜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助于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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