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6-035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
司董事会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以下为主要内容: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各职能部门特点,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以及对控制的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财务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研发活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合同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要素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规定的程序执行。在评价过程中,实施了包括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文件、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及合同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穿行测试等程序和方法,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取得充分、恰当的评价证据。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其中,股东会行使权力机构职能,董事会行使决策机构职
能,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机构职能,管理层(总经理)行使执行机构职能。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形成科学有效的责任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①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会计专业人士 1 名、法律专业人士 1 名、电气工程行业人士 1 名)。
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高度重视,持续指导并监督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③针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公司专门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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