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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54:11 股吧网页版
科润智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62 证券简称:科润智控 公告编号:2026-045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董高”。

第三条 公司董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在具体职责与权限以《公司章程》和《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为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发生亏损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各环节,须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未下调薪酬的具体原因。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证券部、财务部等具体职能部门负责薪酬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和支付

第八条 董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以及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行使职权时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董事: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领取岗位薪酬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补贴或福利待遇。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第九条 薪酬构成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指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的整体效益,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上下浮动。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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