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0:18:26 股吧网页版
普昂医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昂医疗”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普昂医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以外销为主,公司外销产品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定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及经营成果保值。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或者前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二)业务期间及规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规模、资金收付安排等,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开展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交易存续期不超过 12 个月,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若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者由其授权的业务负责人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行使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和监督,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计量和披露,以真实、公允地反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实际需要开展境外销售业务,且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控制汇率波动风险,保障经营稳定性为目的,不存在投机性交易,能够进一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控制汇兑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业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是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可能因交易对手方违约而产生履约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因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已办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防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相关策略,最大程度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