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昂医疗”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普昂医疗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普昂(杭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昂生命”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经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在 2026 年 1 月 24 日出具《关于同意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1 号),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0,582,800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511,86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9,043,885.16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65,467,978.8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85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募 调整后拟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投资 投入募集
额 资金
1 穿刺介入医疗器械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 20,202.43 20,202.43 10,746.80
目
2 微创介入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7,823.07 17,823.07 5,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 1,500.00 -
合计 39,525.50 39,525.50 16,546.80
注:如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募投项目“穿刺介入医疗器械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普昂生命,募投项目“微创介入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产业化建设部分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普昂生命,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公司拟向普昂生命提供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次逐步向普昂生命发放借款。该借款为无息借款,无具体偿还期限,由普昂生命根据经营情况择时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具体事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推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