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提案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七条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下称“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第九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对提议内容无异议的,应自接到提议之日起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
第十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邮件(包括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以及总裁、董事会秘书。非专人送出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出现紧急事由需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通知形式和通知时限 的限制,随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一条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会议期限;
(四)事由及议题;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三)和(四)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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