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各项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本公司根据组织结构、资产结构、经营方式、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并参照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将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现就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评价说明如下:
(一)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1、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治理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2)保证所有业务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3)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4)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济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合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5)规范公司会计行为,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6)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贯彻实施。
2、公司建立内部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业务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净利润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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