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096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或修订公司内部治理规则》之子议案《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
理。
第三条 《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未担任公司董事的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
表决权。
第七条 总经理作出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
(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
务。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年限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 财务总监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该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职责分工、聘任和解聘等由总经理提出具体方案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问题提交总经理办公
会议审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管理层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活动进行领导和控制。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临时会议根据情况临时决定。
第十八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临时会议:
(一)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出现重大情况时;
(二)公司拟进行法律法规、制度、规章所界定的重大事项时;
(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某项重要工作或活动时;
(四)董事会提议时;
(五)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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