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080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碳谷碳纤维股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碳谷碳纤维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工、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 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颁布的(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
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
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由吉林 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由吉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 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吉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 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
人于2015年10月29日设立的股份有限 起人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设立的股份
公司。公司在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督管 有限公司。
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公司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
91220201682611844F。 记 注 册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220201682611844F。
新增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股,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
交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林碳谷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林碳谷
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LIN TANGU
CARBON FIBER CO.,LTD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人。 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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