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101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或修订公司内部治理规则》之子议案《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 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 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和职责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公司在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业绩说明会、分析师说明会等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双向沟通,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公司每年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择机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2)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3)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4)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5)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提前 2 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者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公司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确保公司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能够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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