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088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或修订公司内部治理规则》之子议案《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对内及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合理、科学、高效”的原则,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
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
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投 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对内和对外的重大投资事
宜。
第二章 重大投资信息的来源
第五条 公司的重大投资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关于投资计划的内容;
(二)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搜集、获得的投资信息;
(三)总经理认为现有生产经营设施亟需改造时提出的投资计划项目;
(四)其它来源的各种投资信息。
第三章 重大投资信息的筛选及传递
第六条 投资信息的筛选以下列方式进行:
(一)由总经理负责汇总各种投资信息,并对各种投资信息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筛选;
(二)由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拟订项目建议书及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制定拟投资项目的风险对策,分清轻重缓急。
第七条 投资项目信息的传递由总经理负责。具体传递方式见本管理办法第六章的有关条款。
第四章 重大投资的分类及资金来源
第八条 公司重大投资主要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一)对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项目;设立分公司;营销网络及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等项目;
(二)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的股权投资;对外收购、兼并企业或资产;包括股票、期货在内的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等。
第九条 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
(一)公司自身资金积累;
(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第五章 重大投资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第十条 对内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成长性原则,即投资项目的实施必须与公司未来的成长要求相匹配;
(三)适应性原则,即新上项目必须与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资源、能力相适应,以保证项目的可执行性;
(四)自主性原则,即新项目的实施应立足于独立自主,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公司的对外投资不能超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适量性及无妨碍性原则,即对外投资不能影响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量;
(四)风险回避性原则,即必须充分估计项目的风险,并选择风险、收益比最小的投资方案。
第六章 投资决策权限及批准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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