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0:56:05 股吧网页版
族兴新材: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078 证券简称:族兴新材 公告编号:

2026-044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微细球形铝粉及其深加工产品铝颜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规范、高效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要求。

股东会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
策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负责公司运营的监督。审计委员会对股东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以及行使其他由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管理层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的实施,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组织架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了综合人事行政部、营销中心、生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财务部、证券部、审计部等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及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有效地保证了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

3. 内部审计

为履行内部审计的职责,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监督。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4. 企业文化

公司通过多年发展,构建了一套涵盖理念、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企业文化体系,形成了以“诚信、共赢、沟通”为核心的企业价值观。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公司不仅促进了与客户、供应商的合作与共赢,还致力于企业与员工的同步成长,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5.人力资源管理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