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080 证券简称:奥美森 公告编号:2026-033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
审查与考核的专门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具体职能部门协助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
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若公司亏损,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应特别说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公积金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依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有关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分为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固定薪酬结合区域经济及收入差异、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达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年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按其所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执行;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非独立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依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有关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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