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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9:27:22 股吧网页版
奥美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080 证券简称:奥美森 公告编号:2026-031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2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75 亿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78 亿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05 亿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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