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080 证券简称:奥美森 公告编号:2026-030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2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75 亿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78 亿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05 亿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与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该所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均能够满足公司工作需要,执业过程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要求。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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