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阀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格式指引,对方正阀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04号)同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12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3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8.3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61.6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626.67万元,其中其他发行费用711.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5.54万元,于2024年12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24号)。
2025年1月24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9.5万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3.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0.31万元后,实际增加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2.94万元。同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8号)。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38,295,000股(含超额配售),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1,913.07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1,528.4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小微企业专营 86021110000752171 2,092.27
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 33300207101200135282 240.4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 1203285029200624864 1,369.4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 333575331013001026754 1.23
合计 3,703.39
注:公司设立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3,000万元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5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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