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082 证券简称:方正阀门 公告编号:2026-030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薪酬的 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高是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 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 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 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
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
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调整
第六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
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 董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据实报销。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以通过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
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九条 董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
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董事津贴标准,需要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后报董事会批准,薪资标准按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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