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马材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科马材料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经北京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2618 号)。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在北交所上市。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16 号),确认公司截至 2026 年 1 月 8 日止,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92.72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775.9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16.80 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4 月 7 日及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
上市后适用)》;2025 年 7 月 21 日及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制度已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干式挤浸环保型离合器摩擦材料技 15,116.80 15,116.80
改项目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500.00 5,500.00
合计 20,616.80 20,616.80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为科马材料,原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瑞阳大道 312 号”。为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当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生产经营场所的分布情况,拟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北路 155 号”。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研发中心升级项 变更实施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
目 地点 屏街道瑞阳大道 312 号 新华北路 155 号
除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外,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场地等资源优化配置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合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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