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证券代码:920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6-002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规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正常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发展战
略的专业机构。为强化战略委员会工作落地性,明确以公司内设部门战略发展 部为核心执行抓手,统筹推进战略研究、方案落地与过程监督等工作,确保公 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科学高效执行,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以战略发展部、证券部为依托开展具体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任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包括公司董事长在内的五名董事组成,并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通过后,新任委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立即就任。
战略发展部负责人为战略委员会常设联络人,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无表决权),负责衔接委员会与部门工作,传递工作要求、反馈执行进展。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全面统筹委员会工作,指导战略发展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协调战略发展部做好会议筹备;当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职责,并同步通知战略发展部调整工作对接人员;若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代行人员,其余四名委员可协商推选代行人员,代行人员需第一时间告知战略发展部,确保部门工作有序衔接,且代行情况须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述不适合任职情形的,应立即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免职,同时战略发展部需同步更新委员联络信息,保障工作对接顺畅。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规程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外,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若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董事会需根据本规程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战略发展部需配合完成新任委员的工作交接与信息同步。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自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后生效。在此期间,辞职委员仍需履行职责,战略发展部需持续与辞职委员对接未完结工作,直至新任委员接手。
第三章 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相关工作以战略发展部为执行载体,由战略发展部牵头落实具体事项: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由战略发展部开展行业调研、数据收集与分析,形成初步研究报告,委员会基于报告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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