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6-034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
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
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营业收入专项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和大信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通过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就年度重点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完成会计报表初审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进度、重点事项审计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后续审计工作开展提出建议。大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于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信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初稿、内控审计报告等相关事项的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对 2025 年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
2025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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