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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0 18:13:01 股吧网页版
科力股份: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 于

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100026

9/F,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电话/Tel: (+86)(10) 6589 0699 传真/Fax: (+86)(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5 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5]第 0317 号
致: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师以视频方式出席了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s://www.bse.cn)公开发布了《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网络投票程序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 16:00 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
路 13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赵波先生主持。

公司已为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的起止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8 日 15:00 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 15:00。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集并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到册、相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截至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4 日)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并经本所律
师查验,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22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050,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9,228,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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