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32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5-066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7:《关于修订〈内
部审计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
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
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八条 公司内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及提供
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内审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内审部的全面工作,审计部的负责人应
当为专职并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内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任免。
第十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牵涉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公正、客观、保密、胜任的原则,保证职业
道德和专业标准,在内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公正、客观、保密、胜任的原则,保证职业
道德和专业标准,在内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议内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向董事会报告,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四)协调内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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