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6-047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薪酬水平、自身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
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 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普通职工薪酬水 平稳步提升。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人事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确定。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领取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根据薪酬方案,按考核周期完成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其具体实施程序及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 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 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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