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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7:33:41 股吧网页版
禾昌聚合: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920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义务,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兼顾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77,402,874.11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46,322,994.59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68,310,108.12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68,310,108.12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50,668,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80,160 元,转增 45,200,4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共计 46,061,360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4.35%,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的权益分派没有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未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如下: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

2、若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分配;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
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当年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政策

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若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重大资金支出指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固定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或总资产的 20%),且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包含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还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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