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6-056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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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所”)作为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会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2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7,486.29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7,823.55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0,461.66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大信会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所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大信会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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