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091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公告编号:2026-024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 薪酬标准
(一)董事
1、非独立董事
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
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3000 元/月,按月发放。因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 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均为关联董事,因此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
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 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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