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091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公告编号:2026-018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
2025 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
2025 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二、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对公司2025年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阅,同时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 2025 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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